根据广东豪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两轮电动车鞍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1000套模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豪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两轮电动车鞍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1000套模具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积余村荣华(清远)柯式印刷有限公司厂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豪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积余村荣华(清远)柯式印刷有限公司厂区,拟租用荣华(清远)柯式印刷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总租用地面积为21274.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661.1平方米,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20'46.119",N23°43'3.629",设计年产180万套两轮电动车鞍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1000套模具。 |
环评机构 | 广东联应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项目注塑、发泡熟化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浇注、熔铸、再生砂、抛光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引至楼面15米高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储罐区“大呼吸”废气采用气相平衡管措施减少大呼吸无组织废气排放;车间中间料罐工作“大呼吸”无组织有机废气、机加工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六洋溪。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可再生利用部分交由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不可再生利用其它固废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