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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第五章 第五十三条
发表时间:
2024-06-21 16:36
来源: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租房仅供租住,不办理户口迁入,入住公租房的住房保障对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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