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城区2018年第二次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事项的报告
——2018年 12月26日在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清城区财政局局长 谢宇辉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清城区2018年第二次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事项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393,472万元,拟调整为401,627万元,调增收入8,155万元。调整项目:一是根据2017年财政决算调增上年结转专项资金收入4,316万元;二是2018年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及农业人口市民化奖励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8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拟调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401,627万元,调增8,155万元。调整项目:一是上年结转专项资金4,316万元按原结转项目安排支出;二是2018年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839万元统筹安排到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公共安全及城乡社区事务等项目支出。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数为212,537万元(本级收入为151,6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859万元),拟调整为329,425万元,调增116,888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70,5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48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7,344万元。主要项目调整如下: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2018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51,678万元,拟调整为170,592万元,调增18,91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9,127万元,调增19,127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95万元,调减69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面积减少;彩票公益金收入1,170万元,调增477万
2.上年结转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年初预算60,859万元,现拟调整为61,489万元,调增630万元。增加结转资金主要为跨年度待执行项目,均按原项目安排纳入2018年预算支出。
3.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调整。原2018年8月报区人大常委审议安排新增债券支出10.2亿元,由于今年汕湛高速公路项目资金需求比预计减少,市财政发文收回其中转贷资金4,656万元(清财预[2018]76号),现拟重新调整为97,344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我区土地收储及公益性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拟调整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329,425万元,调增116,888万元。主要项目调整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237,190万元,调增114,470万元。其中:本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19,12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97,344万元,上年结余资金调出到一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1,596万元,因本年减收调减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690万元;
2.其他支出调整为1,842万元,调减313万元,主要是将上年结转的本级收入超30%结余部分调出到一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本年彩票公益金收入超收资金作对应项目安排支出;
3.调出资金调整为70,857万元,调增2,386万元,主要是根据财预〔2015〕15号要求将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当年收入30%的2,386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45万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资金中安排。
三、
其他财政收支事项的报告
(一)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关于回收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文件,2018年区总预算已收回部门及财政专户存量资金9,503万元,累计安排7,656万元,由于今年区财政新增刚性支出较大,所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需重新统筹安排于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农田水利、城乡社区事务、各部门运转缺口经费、增人增资等方面。最终统筹数及使用方向需根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确定。
(二)
本年上级补助资金情况
截止11月底,区财政累计收到上级财政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12,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8,243万元。上述转移支付资金将按照下达项目对应安排支出,全年补助及支出安排数需根据全年最终决算情况确定。
(三)
一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从建立以丰补歉机制,实现预算稳定可持续、化解财政风险等角度,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预算管理的要求,清城区根据《预算法》规定设置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目前基金累计结余4,780万元,主要来源于上年超收收入及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当年收入30%的结转资金调入。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由于今年完成预算收入有一定压力,如出现预算缺口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四)非税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粤财预〔2012〕158号)规定,财政(非税)专户核算的收入主要有义务教育杂费、考试费、捐资助学收入、学前教育(幼儿园)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不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2017年非税专户管理资金期初结余1,104万元,当年收入5,686万元,当年支出5,622万元,期末结余1,168万元。预计2018年非税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0,643万元,支出20,016万元,收支变动较大主要是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纳入专户核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2018年清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表(附表1)
2.2018年清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附表2)
3.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附表3)
4.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附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