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街积极申报“无非法集资单位”,根据清城区关于符合申报“无非法集资单位”条件的名单公示通知,清城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征询了有关成员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有1个乡镇(街道)及7个社区(村)居委会符合申报“无非法集资单位”条件。现将《清城区关于符合申报“无非法集资单位”条件的名单公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请向清城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从9月18日至9月24日止。
联系电话:0763-3939396
附件:清城区符合申报“无非法集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名单公示.doc
东城街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