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城区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截至2022年5月,清城区持证残疾人13505人,其中3-18岁残疾儿童少年874人,22-25岁残疾青年260人。虽然清远市、清城区分别在2011年和2016成立了残疾人特殊学校,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我区残疾学生读书难的压力,但因办学资源有限,仍然有一些中、重度的残疾学生、初中以上阶段的残疾学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读书难的问题。继续实施扶残助学工程,以解决重度残疾学生、初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以及不适宜在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重度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帮助重度残疾学生、初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以及不适宜在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重度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完成学业。清城区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以区府办名义从2009年开始发文实施,试行三年;2012年修改发文,未规定有效期,遂一直沿用。2012—2020年期间区政府对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提供学费和住宿费的补助,一举缓解了广大残疾学生读书难问题。清城区扶残助学工程的惠民效果明显,受到残疾人及其家庭的一致好评。
二、《清城区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清城区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的颁布从制度上保证了每一位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证能在相应教育学段顺利入学接受教育,有效保障了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最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创造者。
扶残助学工程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重大意义。扶残助学工程将有效解决残疾学生以及不适宜在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重度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帮助此类残疾儿童、少年完成学业,提高自立能力,帮助其建立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我区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我区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按照保障财政投入、各方责任清晰原则,助困、育人相结合,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助、补、免等形式,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具体资助项目包括学费和住宿费补助2项。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界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负担在学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包括建档立卡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职工、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以及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区残联按有关规定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三)如何申请助学金?
《清城区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区残联是贯彻落
实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主体。学生(或监护人)可以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区残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政策实施资助。
(四)有哪些资助项目?标准如何?
1.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在校残疾大专、本科以上学生(以下简称残疾大学生),每人每学期按学费的30%和住宿费的40%资助(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2.普通、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以下简称残疾高中生)在校生,每人每学期按学费的30%和住宿费的30%资助(每生每年不超过3000元)。
3.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含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期按学费的30%和住宿费的20%资助(住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50元,非住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50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750元,学前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
4.参加函授、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的残疾大学生,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累计通过五门考试以上即可申请资助一次,按学费的30%资助。对取得函授、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的残疾大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
5.由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机构(民办非企业中心)的学生,按残疾等级给予在校学生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轻度残疾(四级)学生一年一次性补助1000元;中度残疾(三级)学生一年一次性补助1500元;重度残疾(一、二级)学生一年一次性补助2000元。
6.在完成扶助残疾学生基础上,我区扶助专项资金可用于资助在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学费和住宿费用。经费发放办法参照扶助残疾学生办法执行。
7.制度衔接同级财政的助学政策,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选择资助金额最高的政策,但多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
四、修订的亮点
《清城区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主要有二个特色:一是体现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学段全覆盖,二是体现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系统性和权威性,《清城区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修订,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系统规范我区各学段资助政策,体现系统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