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委统战部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区的统战工作在上级统战部门的指导下,在区委 、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明确目标,振奋精神,发挥优势,积极有为,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全面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好统战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
市委统战工作会议:2015年11月6日,中共清远市委召开市委统战工作会议。11月20日,区常委、统战部长罗泽光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贯彻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市委书记葛长伟在市委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会上,区委书记温湛滨分析我区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结合实际研究和部署了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统战工作。并就如何做好我区当前的统战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迅速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学习两位市领导讲话精神;二统战部要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全力做好香港专项工作;三要按照市委要求,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与会同志认为: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科学分析了统一战线面临的形势,对做好今后的统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思想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振精神,做好我区的统战工作。
2016年全市统战部长会议:2月16日,市委统战部召开2016年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经区委同意批准,4月18日,我区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统战部长会议和区委六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会上,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罗泽光总结2015年我区统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新时期重要法宝作用,在全方位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所取得的成绩,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16年工作意见。区委副书记刘秀添同志就切实做好2016年统战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并向与会同志提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抓学习、明责任,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抓重点、破难题,努力开创全区统战工作新局面。三要抓队伍、强作风,打造一支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
(二)积极配合人大、政府、政协做好换届工作。今年是区、镇换届之年。区、镇两级尤其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换届,是加强和改进我区统战工作的重要机遇。我部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各项统战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精心制定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意见。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统战工作实际,我部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换届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和省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政协委员安排有关要求的通知》(粤统通[2016]41号)文精神,同时协同区政协考察组到广州越秀区、清新区学习交流政协换届工作经验,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和相关程序、要求,制定了《关于政协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届委员会人事安排工作意见》报区委审批,确保不走样、不跑调,为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坚持统战政策导向,积极配合做好区、镇政府换届工作。坚持统战政策导向,把握中央政策要求,主动向区委汇报,主动与组织部门协商沟通,力争我区在政府班子配备党外副职、政府组成部门配备党外正职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同时根据我区党外科级后备干部储备明显不足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争区级党外干部配备工作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突破。三是严把政协委员的“入口”关。在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党外委员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和汇总工作,统筹兼顾,严把政协委员的“入口”关,将社会各界的优秀人士代表吸收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目前,新一届政协委员(229名)已经产生。新一届政协委员更加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履职能力和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三)着力加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做好党外代表人士人事安排和政治安排。今年3月,我部严格按照有关民主党派换届人事协商工作流程认真物色、考察、推荐人选,精心拟定换届人事调整方案上报区委。5月圆满完成了我区民盟、农工党两个民主党派的换届工作。在确保民主党派组织顺利完成新老交替、人事调整、政治交接的同时,政治信念不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变。同时,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区委常委会多次研究我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下发了《清城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并就完善领导和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就科级党外干部的15个职位配备、党外后备干部推荐比例和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在区委的重视下,我区今年人大、政协换届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达到上级的有关要求。其中,政治安排方面:区人大代表中安排了党外人士代表87名,占代表总数的37%,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安排了党外代表人士9名,占常委总数的44%;区政协委员中安排了党外代表人士138名,占委员总数的65%,区政协常委中安排了党外代表人士21名,占常委总数的54%。在人事安排方面:安排了1名党外人士担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党外人士担任区政府副区长,3名党外人士担任区政协副主席;安排了15名党外人士担任政府职能部门的科级职务,5名党外人士担任了非政府职能部门的科级职务,并达到在区政府组成部门和人民团体分别安排正职的要求。2015年选拔到街(镇)进行挂职锻炼的2名年轻党外干部通过锻炼已于今年转任实职领导。
(四)着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重要讲话精神。我区统战系统及相关单位通过组织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召开区工商联执委会贯彻落实会议、组织人员参加各级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使全区广大统一战线人员深刻学习领会了总书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了发展的信心和动力,为加快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切实加强党委对工商联(商会)工作的领导。我区坚持把工商联(商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抓工商联工作的责任,区、镇(街)两级党委、政府分别安排1名领导分管和联系工商联(商会),配强配齐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安排了1名党外非公人士担任各级工商联(商会)主要领导,支持工商联党组按照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各项工作,并注重发挥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核心作用,取得实效,我区工商联被评为广东省“五好”工商联。三是着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区今年出台了《清城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方案》,围绕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强化监督执行等四大方面,具体制定了23项主要工作任务,并注重对内定期组织开展政协委员(非公人士)约见区长、执委委员联谊等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外定期组织本地企业家与外地企业家开展联谊交往和经贸活动,有效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的立体化平台,从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习人健康成长。四是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坚持以“三强一好”为标准,通过组织非公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提案、议案、部门互动、政府点题等活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有序参与政治协商、有序参政议政,充分发挥了非公经济人士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人大、政协换届非公人士担任区政协委员共60名,非公人士担任区人大代表共17名。
(五)着力抓好民族宗教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全区民族宗教的理论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全区民宗系统工作会议、在“城区政务”微信群中向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区“一把手”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邀请专家授课、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等形式,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和民族宗教界进一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全区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在全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和“五个认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区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2、加大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一是扩大宣传教育阵地。联同有关部门,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六进”活动,通过召开新疆籍新生家长座谈会、在各镇(街)、村(社区)张贴300份民族专题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区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区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工作。全年共为18名少数民族学生办理了照顾降分录取审核证明,4名群众办理民族成份变更,在春节、开斋节等重点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解决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就业、入学等问题,开展了少数民族大排查工作,夯实少数民族人员台帐,健全建立“三机制”。三是建立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形工作机。突出做好维稳排查,建立了排查定期上报制度,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四是依法依规处置涉民族因素事件。今年妥善处理了2宗拉面馆因矛盾纠纷。五是进一步提高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结合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做好“宣传员”、“教育员”、“化解员”,进一步引导他们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六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美美与共、和美大同”的活动主题,抓好“四个一”活动,播放宣传标语5000多条次,发放宣传海报3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常住我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意识,开创了全区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局面。
3、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一是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通过下发各种指导意见,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场所安全工作,落实24小时场所值班制和巡查制。严明场所管理制度,落实宗教界人士出访来访审批各项制度。二是部署“规范年”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结合场所换届时机,选好其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三是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加大排查、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做到教育疏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排查并成功处置了2宗非法宗教活动。四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厘清权责清单。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公布全区民族宗教权责清单48项。五是支持基层和各场所解决实际困难。共投入8万多元,加大对各街(镇)的专项经费支持力度,解决困难场所交通工具问题。六是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问题。协调解决了有关场所的违章建筑问题,协助处理了有关宗教场所的土地规划调整、临时活动用房、危房修缮等问题。七是组织宗教界开展扶贫慰问慈善活动。借助中秋节、重阳节等时节,组织宗教场所和宗教界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确保了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七)进一步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统一战线事业的领导,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统一战线中长期工作规划。经区委同意,在今年11月我区成立了清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进一步强化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我区统一战线工作机制。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情况:今年我区把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区委统战部拟结合全区统战工作的现状,逐条对照《条例》涉及的具体工作,按照落实程度分门别类,明确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或工作任务分解表提交区委研究。尤其是要抓住换届这个时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争取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掷地有声。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编印1500份发各街镇(场)、各民主党派、区直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原因
(一)部分基层统战干部对统战工作认识不足。部分基层干部认为统战事业是国家的事情,与地方或者部门的关联不大,导致重视程度不足,导致个别地方和部门的统战工作落实得不够到位。部分基层统战干部对统战的理论方针政策掌握不够,工作思路不广,工作水平不高。
(二)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人事安排工作还需科学谋划。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区基本按要求配备了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的科级干部,但今年将面临换届,我区年轻党外后备干部如何安排,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如何进一步加强,仍需在政策上进一步明晰。此外,在政治安排和人事安排过程中,如何协调与人大、组织等部门的关系,也需具体的指引。
(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仍虽进一步加强。新的社会阶层虽然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仍处于发展阶段,我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已自发成立了诸多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商会,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社团组织并没有发挥相应的职能,沟通交流机会较少,一些成员关心的具体问题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究其主要原因就是,区相关部门对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缺乏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长效机制,造成区统战部门往往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去解决一些急难险重的问题,以致一些社团组织载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了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四)对民族和宗教问题的认识仍存在偏差。民族和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宗教团体建设较为薄弱,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压力比较偏大,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居住布局分散,行业结构零碎,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全会和统一战线重要会议精神。 通过教育、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真正做到统战部门致力于做好广大成员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统一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进取意识,增强推进统战部门党的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探索统一战线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科学发展大局的新途径、新思路、新做法,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以统战系统党的建设创新发展,推动全区统战工作科学发展。
(二)要进一步加大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关于区一级不再允许破格提拔党外干部的有关规定,我区党外科级后备干部储备明显不足,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党外干部选拔、培养的力度。我区政府领导班子要配备党外副职、政府组成部门配备党外正职等方面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突破。
(三)深化“四信”教育,切实做好新生代非公经济人士统战工作。要结合非公经济人士“四信”教育,继续推进以诚信守法为重点的非公经济人士特别是新生代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组织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召开有关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不断增强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会员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会员企业在国家实施重大战略时及时作出调整,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在基层商(协)会中继续开展“五好”商(协)会创建工作,以源潭镇商会、源潭陶瓷原料行业商会和食品药品企业诚信协会为示范点,树立典型,逐步推进;加大行业商(协)会的组建力度,力争行业商(协)会组建工作有新突破;同时,加强对已建起基层商会的规范管理,注重发挥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以构建依法治理体系为目标,科学定位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功能和作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下沉,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建立符合我区特点的宗教团体工作体系;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我区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带领信教群众依法从教的本领;以开展符合教规教义要求的各种宗教活动为载体,引导宗教界树立和践行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行动,不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抓住重点,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综合实力;坚持“在管理中服务,以服务促管理”的工作思路,继续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六进”活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健全民族宗教维稳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局面。
(五)进一步切实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提升统战部门的良好形象。统战工作的落实最终要靠素质强、业务精、活动能力强的基层统战部门去完成。建议上级统战部门对基层统战部门的体制机制加强研究,进一步加快改革,出台相关政策,建立职能配置科学、运转灵活快速的统战运行机制。同时,组织基层统战干部不断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统战部门的良好形象。
清城区委统战部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