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为目的,有效保持了环境秩序稳定发展势头,现将本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2017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16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清城区环保局继续抓好行政审批、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等常规工作,突出落实环保考核、“创模”、违法违规建设清理、中央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狠抓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环保各项任务。
一、落实责任,全面推开环保考核工作
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涉及环保工作的方方面面,抓好了环保考核工作就意味着抓好了清城区的环保工作。我局始终坚持将环保工作作为中心来抓,为扭转第一、二季度考核成绩靠后的劣势,第三季度以来,专门成立了清城区环保局环保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全区性专题会议2次,全局性专题会议7次,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具体到个人,多次对进展滞后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办,第三季度考核成绩有所上升。
二、重拳出击,大力开展专项污染防治
一是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2016年以来,累计进行13次大气污染检查行动,检查涉气企业915家,累计出动2480人/次,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31份,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8份。一方面,大力推进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在城区无质监部门的情况下,坚定完成禁燃区(城市建成区)内20台燃煤锅炉改造计划。另一方面,大力开展餐饮行业油烟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检查餐饮店415家次,发放整改通知书125份,有效促进了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同时,积极推进VOCs治理工作。目前5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已有4家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我局组织各环境监察中队(办)对VOCs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巡查,严加监管。未治理的1家企业已被列入2017年VOCs省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我局将加强监管并督促其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机废气治理改造,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此外,积极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配合市环保局督促今年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的9家企业落实清洁生产,目前8家已提请评估申请,5家提请验收申请。同时,大力开展全区塑料回收加工行业废气整治提升工作。我区共有34家涉气企业进行了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备案登记,并已启动了治理设施改造工程,目前12家完成提升改造验收。
二是依法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加大对印染、电镀、涉重金属排放等企业检查力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严格按照《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查处,绝不姑息。今年以来,针对11家企业废水超标问题下发《清远市清城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针对4家企业下发《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限期改正违法问题,同时,还针对2家企业水排放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
三是重金属污染治理稳步有序推进。按照《清远市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整治规划(2012-2020)》有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总投资4053万元的清远市电子废弃物拆解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二期1(1000万)、2号(2500万)及三期(553万元)工程项目已于12月初开工。总投资1282万元的清远市电子废弃物拆解场地和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已开展招投标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总投资2240万元的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遗留固废清理处置工程,总投资1510万元的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断源阻隔工程,总投资400万元的园区(集聚区)精细化管理信息平台,总投资850万元龙塘重金属污染村庄环境治理)。
三、全力以赴,正面中央环保督察考验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安排,中央环保第四督察组定于11月28日起对广东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保督察,为做好迎接中央督察组的各项任务,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承担起环保主要职责,提高认识,高度负责,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切实开展各项督察保障工作。在中央督察组督察期间,全体职工干部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全力以赴,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转办案件办理、调阅资料要求都迅速落实;对工作不抱怨、不回避、不推脱,督察1个月时间内放弃个人休息时间,24小时加班加点,全局上下扭成一股,为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贡献出每人应有的力量。对中央督察组转办的案件立即研判,分工包案,组织现场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提升环保工作的监管意识,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强化落实,加快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是今年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工作。1月29日印发了《清城区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积极督促和指导各街镇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场核查专项行动,根据核查结果形成了《清远市清城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细则》(初稿)。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区共梳理出1641个“两违”项目,已完成共计1537项,剩余104项,其中属于省、市级权限10项,除不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65项,纳入验收管理14项,不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及未按时递交现状环评报告的15项,责令停止环保违法行为共计101项。
五、攻坚克难,坚定落实“创模”工作任务
结合环保考核工作,继续推进“创模”26项指标任务,每季度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填报《清城区“创模”工作进度情况表》,针对暂未达标的4项指标进行重点督办。其中,环境监管能力今年已基本达标,目前,对照创建全国模范城市26项指标,13项指标达标,10项指标基本达标,3项指标不达标,进度稍提前于市“创模”办。
六、严格执法,推动监察网格化监管
为严厉打击辖区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察,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82人次,检查企业2179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局)54份,关闭或取缔非法作坊2宗,立案总数56宗(其中由镇街立案处罚17宗),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2宗,犯罪线索3宗,行政案件1宗。为更加有效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将辖区内对环境有影响的615家重点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三级网格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根据企业排污特性,划分具体监管级别及监管频次,确保落实辖区企业监管规范化,系统化、责任化。
七、耐心细致,妥善解决环境信访难点
2016年,全区环保系统共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共2017宗,均按时上报污染纠纷调查处理情况,做到环保投诉电话、来访、来信案件,件件有回复,见见有落实,务求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回复率达100%。同时,对群众关心北部万科城、美林湖业主投诉异味扰民问题,开展专项巡查整治行动,有效缓解维稳压力。
八、上下同心,加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为使清城区环境监管能力达到标准化要求,清城区环保局上下一心,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申请资金、编制支持,加快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初步达到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能力要求,预计于2017年初可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二是促进环境监测标准化验收,于2016年10月顺利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达到国家东部地区三级站标准。
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是环保垂直管理的改革年,也是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攻坚年,是极为重要且具有挑战的一年,我局将围绕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这一中心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项基本工作,抓好垂直管理改革、“创模”、信访维稳、环境监测、党风廉政五项重点工作。
(一)着力抓好一项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区环委会协调领导作用,将环保考核作为全区环保工作的中心来抓,根据环保考核工作责任将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好督促协调工作。
(二)牢固抓好三项基本工作。狠抓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从源头治污,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三)切实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垂直管理过渡工作,竭力保障垂直管理工作交接顺利完成,继续守好环境保护底线,坚守好每一班岗。二是落实“创模”攻坚任务,加快推进26项指标任务完成,确保通过2017年底的创建验收。三是继续抓好环境信访维稳,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四是继续抓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及保障。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廉政队伍建设。
清远市清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