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度清城区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动力,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体察民意,改善民生,保障民权,发展民利,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构建和谐城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今年工作回顾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得到加强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目前,我区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有4155户11275人。今年7月起,低保标准线城镇由210元/人月提高至250元/人月,农村由110元/人月提高至150元/人月;补差城镇由85元/人月提高至125元/人月,农村由45元/人月提高至85元/人月;年度经费预算从693万元提高至1430万元,其中区级预算增177万元/年。各项补助指标达到甚至超过省、市要求。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今年,我们设置了城乡医疗救助审批量化标准,1-11月份,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536人次,支出救助金164.1万元(其中大病救助572人次,支出133.3万元;资助困难群众1131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7.1万元),比去年增加82.5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呈现新局面。目前,我区在册五保对象2189人。今年1月起,人均供养标准从120元/人月提高至180元/人月,升幅达50%;人年供养标准2160元,超出省、市提出的欠发达地区五保人年供养1800元的指标要求;年供养经费472.8万元,比去年增加157.6万元,区、街(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全区4街3镇和银盏林场低保资料录入建库工作顺利完成。
敬老院改扩建工作继续推进。去年以来,区级福利金共资助80万元支持源潭敬老院改扩建。目前,在高桥敬老院原址建成了一幢建筑面积
阳光低保工程继续施行。低保申请坚持公开申请标准、条件和程序,公开申请人的姓名、地址、保障金额,公开区、街道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村(居)委评议、街镇初审后,民政部门还要直接入户调查。
(二)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
各种社会募捐活动规范有序。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我局实施24小时值班和灾害情况零报告制度,迅速下拨救济款47万元,较好地保障了灾害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月,我区举行了“送温暖、献爱心”的捐款活动,共筹得捐款94.8万元。“5·12”汶川地震灾害我局共接收捐款1052.4万元,御寒衣被968件,全部缴交上级民政部门。我局专门还制定了《清城区民政局社会捐款捐物接收及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捐款捐物的接收及管理。
救灾救济工作效果明显。5月,洪涝后,我区下拔救灾款8万元,救灾粮3万斤。与各街镇签订了《清城区2008年重建家园工作责任状》,明确重建家园的任务和责任人,从救灾捐款中划拨84.6万元,支持了28户全倒户重建、141户损房困难户维修房屋,目前基本完成重建维修工作。今年还完成了城乡年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困难群众调查统计、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调查统计及协调飞来峡镇低保救助等工作。
(三)优抚保障扎实完善
优抚政策落实。我区抚恤、补助标准现时均达到或超出省规定标准的10%以上,并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义务兵优待标准从上年的3600元/年提高到4500元/年,达到上年农村人均收入的85%;今年全区新认定参战退役人员536名,总人数达到1592人。
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今年检查走访优抚对象130多户,接待来访人员76人(不包括认定参战身份人员),下拨经费18万元,较好地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四难”(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和子女上学难)问题。
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主动做好和配合相关部门涉军维稳上访人员的劝导和说服工作,对确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给予适当补助,予以帮扶,确保了我区不出现跨区串联、集体大规模上访和越级上访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去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189人,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主动走自谋职业之路,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87万元;今年有120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今年起为军休干部建立了标准为560元/人月地方生活性补贴;经区政府批准,我区接收安置的无军籍退休职工参照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标准发放地方性津贴补贴;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现时已完成各项军休干部住房信息的收集。
(五)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抓好了元旦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两节”组织7个慰问团慰问了18个驻军部队、两院(光荣院、复退军人医院)、军队离退休干部、“三属”、重点困难优抚对象1980人;5月下旬专门慰问参加四川大地震进行抗震救灾工作的清城区籍现役军人家属共20户,全区共慰问人数2300多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总值81.14万元。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活动卓有成效。7月,我区第七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区”;10月,被市评为市双拥工作先进区。
(六)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继续推进。目前共有15名居家老人得到了到户服务。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和“关爱服务,安全设施建设年”活动。对区福利院和全区范围内的敬老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老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投入26万元完善了福利院护栏、视频监控、平安钟、层楼和饭堂改造等安全设施建设。
殡葬管理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死亡遗体火化率保持100%;年初与各街、镇(场)签订《2008年殡改目标管理责任书》;5月,殡葬管理工作顺利通过省、市考核组考核;掀起了每年4、9月份的殡改宣传月活动;成立清城区殡葬管理所,加强了殡葬监察和执法工作,10月,在源潭镇强制清理一座;公益性生态墓地规划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今年已建成3座。
社会组织管理完善。今年1-12月依法依规登记社团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按时开展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全区民间组织在抗震救灾中募捐得人民币30多万元,其中爱婴坊协会募捐了11万多元。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有新进展。到10月底,彩票销售额达2600万多元,已完成市下达的任务。
(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今年5月,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在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上,122个村(社区)顺利选出331名支委成员(其中党支部书记122名、支委209名)和570名村委成员(其中主任122名,副主任100名,委员348名)。
着力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是今年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工作重点是解决社区办公用房。今年省、市、区三级投入68万元和街镇自筹一些资金解决了西门、竹仔园、麦围、花厅、龙船塘、武安、白庙、振南、凤鸣9个社区的办公用房,明年初可向省申报“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我区与周边的界线界桩全部以我局的名义与各街(镇)民政办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投入资金对石角镇与三水交界的2号桩和源潭与花都区的8号桩进行了维护。今年我区成立领导机构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继续推进城乡地名标志工作。今年配合市地名办办理地名、道路、建筑物命名37宗。区政府出资16万元,完善了市区主要道路、街、巷的路牌。
(八)老龄事业蓬勃发展
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落实。春节期间慰问百岁、特困老人16人,发放慰问金5400元。办理老人证3078人(证)。及时足额发放36个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43200元。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极大丰富。联合有关单位筹备举办了大型“欢乐重阳,和谐城区”老人节活动;并以“老人节”为契机,10-11月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老年人群众文体活动蓬勃开展,市直城区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协会在参加市第三届老年文艺调演中,腰鼓舞获一等奖,舞蹈表演二等奖。
(九)民政部门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
积极配合做好“行风热线”上线直播节目工作。7月和11月分别两次配合市民政局和区党廉办做好“行风热线”上线直播节目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积极参与区部署的各类活动。今年,我局参与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了推进办法;参与区委部署的争创“五个一流”活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多项活动,同时积极参加为期5年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塑造机关新形象。
此外,婚姻服务、收养服务、民政资金管理、信访、档案、福利院、干部培训等工作也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如9月中旬,一名由清城区福利院送养到美国的弃婴患了白血病,急需骨髓移植,局领导非常重视,指示马上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呼吁,在众多志愿者中,经骨髓移植组织配型确定了一个骨髓供应者,目前正进行有关骨髓移植的具体操作,此事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
回顾今年的工作,在自然灾害比较多的情况下,我局都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有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一是必须始终坚持突出为民解困的主题。二是必须服务于党委政府发展大局。三是必须坚持壮大自身、创业创新的长远发展思路。四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上级的工作要求相比、与建设和谐城区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新时期民政工作方式方法不多,民政经费投入不能与物价水平上涨速度相适应,难以满足困难群体日益增长的民政服务需求;二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务不相适应;三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对民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二、明年工作设想
明年,我区民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动力,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体察民意,改善民生,保障民权,发展民利,促进各项民政工作稳步发展。
一是做好低保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全力推广实施省的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飞来峡镇救灾救济业务指导,协调相关经费预算落实。
二是抓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落实新抚恤补助标准的兑现;积极为“四难”优抚对象排难解忧;落实军休干部职工政治和生活的待遇;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和培训工作;继续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拓展非公组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军民共建。
三是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确保2009年12个社区(凤城街10个,洲心街2个)达到“六好”;着力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是加快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和“关爱服务、安全设施建设年”活动;加大社会组织督促检查的力度;规范收养登记工作要,贯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