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年3月29日在清远市清城区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清城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李灿坚
各位代表:
我受清远市清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清城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抓好监督工作
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在工作上寓监督于支持之中,认真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15项,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朝正确方向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监督,促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听取和审议了区建设局、法制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局、旅游事业管理局和公用事业管理局等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强化审议监督,推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有关专项工作。
加强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监督。去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报告,监督和支持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推进项目建设、创优发展环境,努力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加强对计划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坚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每年度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报告、上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切实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并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政府完善制度,及时整改,保证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加强对城建环保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根据区委提出建设“四个中心”的奋斗目标,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市、区人大代表现场视察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充分听取民意,完善建设规划。去年,常委会高度关注环境污染的整治工作,加大对环境污染整治的监督力度,督促政府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真正取得整治成效。
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常委会注重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和审议法院和检察院的有关专项工作汇报,去年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信访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常委会把依法转办督办信访案件与说服息诉罢访相结合,去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60件,来访46批139人(次),对所有来信来访都做出了答复和处理,督促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城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广泛抓好联系代表工作
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常委会积极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推动全区中心工作和人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组织代表参加“警营开放日”活动,深入了解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并征求代表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组织代表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加深代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组织代表参加旁听区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活动,使代表直接了解司法工作。分期分批组织代表外出参加学习,汲取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拓宽思路,为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代表应有的作用。定期向代表寄发《人民之声》、常委会会刊等政情资料,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组织代表担任区直有关单位的廉政监督员,参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活动,让代表直接监督政府的工作。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常委会认真督促办理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采取领导领衔督办、及时检查办理进度、听取专题汇报,检查办理结果、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代表的措施,使去年的议案、建议办理效果明显。
三、认真抓好重大事项的决策和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开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对区政府提请的关于向区农信社置换抵押物的议案,及时审议批准,作出决议,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突出加强对预算的初步审查以及预算调整的审查批准,对财政预算调整等及时作出决议,推动政府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行使任免权。继续实行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颁发任命证书等方式,加强对任命干部的规范管理,维护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一府两院”干部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公仆意识、敬业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接受人民监督的自觉性。
四、切实抓好依法治区工作
去年常委会把法治城区的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制定和实施《清城区开展法治城区创建活动方案》、《清城区开展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测评办法》,把法治城区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督促贯彻落实市、区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制定了我区的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城区今后五年的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五年规划》宣传活动,在全区形成贯彻实施《五年规划》的良好氛围,为实施《五年规划》打好基础。
五、稳妥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区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从去年6月份开始,到11月结束,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和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全区上下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选举各阶段的工作,妥善地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顺利选举产生了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并召开了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全面完成了各项选举任务,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六、努力抓好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二是坚持把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以人为本、履职为民上。三是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有效发挥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保证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去年我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法律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还需继续努力,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清城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奋发有为工作,为服务、促进和保障实现富民强区的战略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开展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民生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拟听取和审议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民政局、水务局、扶贫办等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副区长的工作情况报告;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听取和审议我区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有关财政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区正确实施
积极推进法治城区创建活动,深入贯彻《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执法监督职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为构建和谐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行使人事任免权和讨论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保障权力行使规范有序
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制度。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对政府提交的重大事项报告认真审议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四、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坚持和完善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制度,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组织代表视察,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创新办理方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更好地激发和维护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我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建设中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常委会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依法办事、审议决定、服务保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镇、街人大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努力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2012年是本届人大履行职责的第一年,也是我区提出全面实现富民强区战略目标的起步之年,确保今年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意义重大而深远。让我们在中共清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同心同德,求真务实,全力开创跨越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强区,建设幸福清城,全面当好实施“桥头堡”战略的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